《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资产管理科工作规范》已征求资产管理科全体职工意见,经处领导讨论、分管院领导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大家认真学习,并在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其中需要服务对象了解的相关办事程序和服务制度等内容请予以张贴公布,以便师生熟悉办事程序,公开接受师生员工的共同监督,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能力和水平,为学院的发展贡献力量。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予以反馈。处领导将不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列为科室及职工工作考评依据之一。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资产管理科工作规范.doc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发至:资产管理科全体职工
抄送:李书记、方院长、郑副院长,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