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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1年修缮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0-11-19 22:09  

各部门、单位:

根据《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基建、修缮工程管理暂行规定》(粤外艺职院〔2007〕62号)及《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日常维修管理规定》要求,为做好2011年修缮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教学、党政办公、师生生活的正常运行,提高修缮预算的合理性、准确性及修缮工作的经济效益。现将2011年修缮工程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日期:2010年10月18日—11月5日。

二、申报范围:

(一)新建、扩建、改建、更新的建筑装饰、市政园林、校园整治、水电安装工程项目;

(二)维修金额估价在500元以上的各项建筑装修、水电、办公设施、课室桌椅、门窗等维修项目;

(三)各专业设备安装、实训室建设、专业建设等专项项目中需建筑装饰、水电安装配合的项目。

三、申报原则:

(一)各部门、单位办公区域范围内或专属的工作室、实训室、图书资料室、展览室等的建筑装饰、水电、日常办公设施等由各部门、单位自行申报;

(二)食堂、小卖部范围内的由饮食服务中心申报;

(三)学生宿舍范围内的由公寓中心申报;

(四)教学楼、办公楼、体育馆、校园环境等公共区域范围的(除水、电外)由校园管理中心申报;

(五)教学楼、办公楼、校园环境等公共区域范围的水、电修缮项目由水电管理中心申报;

(六)周转房由资产管理科申报;

(七)各专业设备安装、实训室建设、专业建设等专项项目中需建筑装饰、水电安装配合的项目由项目负责部门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部门填写《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修缮项目申报表》(申报表下载地址:学院网主页管理机构后勤处《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修缮项目申报表》),在11月6日前交后勤处基建管理科陈国堂同志,联系电话:38458809、38457859。

申报项目时,须按《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修缮项目申报表》要求具体填写,建筑装饰、市政园林、校园整治、水电安装、办公设施维修等分开申报。

(二)后勤处会同申报部门现场勘查、核实、分类,在11月30日前拟定建设方案和投资概算,初审后在12月15日前公示并征求意见。

(三)后勤处在12月15日前汇总申报项目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

(四)根据学院下达的2011年修缮工程任务,后勤处充分征求项目申报部门意见后按项目分轻、重、缓、急等先后次序安排2011年度修缮工程。

(五)向全院公示2011年修缮工程项目安排计划。

为了做好学院2011年修缮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根据《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基建、修缮工程管理暂行规定》、《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日常维修管理规定》要求及申报日期、范围、原则等,安排专人负责,并仔细检查、考虑各自范围内的修缮工程项目。未经申报的修缮工程项目,除抢险、突发性项目等特殊情况外,将不纳入学院2011年的修缮工程项目建设。

特此通知。

附表: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修缮项目申报表.doc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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