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校园面容面貌,加强对校区内房改房屋外立面景观的规范化管理,塑造整洁、美观的校园环境。根据《城市容貌标准》、《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学院有关要求,校区内房改房屋不得违章搭建附属设施。封闭阳台、安装防盗窗(门)及空调外机等设施,宜统一规范设置(其中燕岭校区面向运动场遮雨棚、飘台等不宜超过建筑物外立面20CM);电力、电信、有线电视、通讯等空中架设的缆线宜保持规范、有序,不得乱拉乱设。请各住户按照上述规范开展自查,对已建成但不符合规范的自行进行改造。学院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