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基建、修缮工程管理暂行规定》(粤外艺职院〔2007〕62号)及《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日常维修管理规定》,为做好2012年修缮工程预算,确保教学、办公、师生生活的正常运行。现将2012年修缮工程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日期:2011年9月26日-2011年10月15日。
二、申报范围:
㈠新建、扩建、改建、更新的建筑装饰、市政园林、校园整治、水电安装工程项目;
㈡维修金额估价在500元以上的各项建筑装修、水电、办公设施、课室桌椅、门窗等维修项目;
㈢各专业设备安装、实训室建设、专业建设等专项项目中需建筑装饰、水电安装配合的项目。
三、申报原则:
㈠各部门、单位办公区域范围内或专属的工作室、实训室、图书资料室、展览室等的建筑装饰、水电、日常办公设施等由各部门、单位自行申报;
㈡食堂、小卖部范围内的由饮食服务中心申报;
㈢学生宿舍范围内的由公寓中心申报;
㈣教学楼、办公楼、体育馆、校园环境等公共区域范围的(除水、电外)由物业管理中心申报;
㈤所有的教学楼、办公楼、校园环境等公共区域范围的水、电修缮项目由水电管理中心申报;
㈥周转房由资产管理科申报;
㈦各专业设备安装、实训室建设、专业建设等专项项目中需建筑装饰、水电安装配合的项目由项目负责部门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部门填写《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修缮项目申报表》(申报表下载地址: 学院网主页 管理机构 后勤处《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修缮项目申报表》),在10月15日前交基建管理科刘友军同志,联系电话为38457859、13826121790。
申报项目时,须按《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修缮项目申报表》要求具体填写,建筑装饰、市政园林、校园整治、水电安装、办公设施维修等分开申报。
(二)后勤处会同申报部门现场勘查、核实、分类,在10月30日前拟定建设方案和投资概算,初审后在11月5日前再征求各单位、部门意见。
(三)后勤处在11月10日前汇总申报项目提交学院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四)后勤处根据学院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意见,修订2012年修缮工程计划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
(五)根据学院下达的2012年修缮工程计划,后勤处充分征求项目申报部门意见后按项目分轻、重、缓、急等先后次序安排2012年度修缮工程;
(六)向全院公示2012年修缮工程项目安排计划。
为了做好学院2012年修缮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根据《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基建、修缮工程管理暂行规定》、《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日常维修管理规定》及申报日期、范围、原则等,安排专人负责,并仔细检查、考虑各自范围内的修缮工程项目。未经申报的修缮工程项目,除抢险、突发性项目等特殊情况外,将不纳入学院2012年的修缮工程项目建设,而在下一年度修缮工程项目中考虑。
特此通知。
基建管理科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