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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05-06 09:16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保障学校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实现学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共享,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促使学校各单位履行资产管理职责,根据《事

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6 号)和《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粤财资〔2011〕18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和使用学校固定资产的各职能部门、教学机构、教辅机构、群团组织、其他机构以及学校教育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学校各单位”)。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计划与预算,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等。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统一政策、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科学、合理配备及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在校长领导下,由分管校领导负责组织、各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制度,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负责。

第六条学校后勤处为固定资产管理归口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制订、完善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负责学校固定资产调配及使用绩效的管理;

(三)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办公、生活服务所需的仪器设备、装备、家具以及相关物资的采购及管理;

(四)负责组织学校固定资产购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

(五)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

(六)负责学校房产、地产、备用物资仓库的管理;

(七)负责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实物账卡以及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

(八)负责指导学校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核查工作。

第七条学校财务处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全校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账,每年年末与后勤处核对固定资产账目,并负责指导校内独立核算单位对固定资产的核算;

(二)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并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学校各部门、单位负责本单位使用及其所管辖资产的具体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学校的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制定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二)每学年定期与本部门资产使用人进行一次账、物、卡的核对,并与后勤处进行一次账、卡的核对,对核对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指导、检查本部门在用固定资产的维护、维修,保持完好率;及时上报闲置、积压的固定资产,提高使用率;

(三)掌握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分布情况、装备水平、技术状态和使用情况,为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更新改造提供审核依据;配合后勤处做好大型仪器的专管共用工作,及时反馈本部门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状况;

(四)负责本部门新购固定资产的验收、建账、增值处理以及账、物的日常监督管理;

(五)配合后勤处、财务处完成固定资产清查、评估、界定、登记、调拨、报废与处置、资产年报等工作;

(六)负责监督、落实本单位人员调动、退休等变动时,固定资产的交接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是本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确定一名兼职资产管理员。兼职资产管理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动时,须先办好账、物及相关文件资料的移交手续。

第九条图书馆负责图书类固定资产管理,主要职责为:

(一)制定图书类固定资产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图书类固定资产实物明细账;

(三)负责图书的验收、登记、处置、出租出借等管理工作;

(四)定期清查盘点图书,协助进行财务账与实物账核对。

第三章范围与分类

第十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列为学校固定资产:

(一)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二)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 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三)其他单位价值虽然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一条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规定,我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一)房屋及构筑物。指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学科研用房、教工宿舍、学生宿舍、食堂等;构筑物包括道路、运动操场、围墙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构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指用于教学科研等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医疗器械、文体设备、软件等。

(三)通用设备。指办公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

(四)文物及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五)图书、档案。图书是指学校图书馆图书、资料、期刊、光盘、电子资源等;档案是指由学校综合档案室中心保管的档案,以及在综合档案室指导下、由相关职能部门保管的专业档案等。

第四章计划与预算

第十二条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要求,按照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等方面的需要,全盘规划、保证重点。要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在充分利用资产,防止积压、重复购置的前提下进行计划申报。后勤处负责汇总编制学校年度固定资产采购计划。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申报按照如下流程执行(见附件1):

(一)后勤处负责拟定、发布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申报通知;

(二)申报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编制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等相关材料,其中:

1.全校性、基础性固定资产由后勤处负责申报;

2.使用部门因业务开展需要购置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进行申报;

3.学校其他归口项目中包含固定资产购置内容的,由项目归口部门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后勤处汇总。提交材料包括:

1.达到咨询论证限额条件的固定资产购置归口项目,由申报部门编制填写《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固定资产购置项目方案》(附件3);

2.未达到咨询论证限额条件的固定资产归口项目,以及其他归口项目中包含固定资产购置内容的,由申报部门提供项目建设内容概述、技术方案、设备清单等材料。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购置的项目达到咨询论证限额条件的,须通过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立项论证。项目论证按照学校重大事项决策专家论证咨询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固定资产购置归口项目由后勤处组织论证,其他归口项目中包含固定资产购置内容的,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后勤处参与项目论证。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实施前必须落实资金来源。全校性、基础性固定资产归口项目由后勤处负责预算申请;业务部门因业务开展需要的固定资产购置项目由申报部门进行预算申请;其他归口项目中包含固定资产购置的,由项目归口部门进行预算申请。

第五章验收与入账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购置按照学校招标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固定资产购置完成后,必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购入的固定资产,其价值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价值包括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至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

(三) 为增加固定资产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年限而发生的改建、扩建,其价值按照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再扣除拆除部分的账面价值后的金额确定;

(四)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其价值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价值比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

(五)为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日常修理等后续支出,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八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其价值。

(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评估。

(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三)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四)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五)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第十九条后勤处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须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按要求的项目输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按物登卡、凭卡入账并在固定资产上粘贴固定资产标签;财务处根据购买固定资产的发票和资产使用人签名的“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固定资产报增单”报账,登记固定资产分类账。已验收入库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各类资产的使用说明和存放要求进行保管,库存固定资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领用或调换。

第六章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使用、管理部门、单位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固定资产检修工作要做到及时、经常,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定期检测、校验,并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确保其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主要责任人退休、调出或工作岗位变动时,须进行固定资产离任审计,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岗位变动、调出或退休时,要主动与后勤处和所在单位取得联系,对所管资产账目进行移交,造册后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字,送后勤处备案。

第二十三条单位资产保管人岗位变动、调出或退休时,由本人或相关人员办理固定资产交还手续,并经所在单位资产管理员、单位负责人及后勤处、财务处签字确认后,人事处方予办理相关手续。教职工无正当理由长期占用公物不还,按侵占追缴原物或按固定资产账面原价或重置价收取补偿费。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处置按照学校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须提交书面申请,按相关规定报上级单位审批后实施,且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

第二十六条利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报学校和上级单位批准后执行。

第七章清查与考核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清查是指根据专项工作要求或特定需要,按照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进行账务清理、实物清查,依法认定损溢,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使用状况的工作。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清查由后勤处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账物相符、责任到人”的原则组织实施,学校各单位(部门)组织专门小组负责清查盘点工作,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按时完成。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清查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学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标准日为当年12 月31 日。学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要求开展不定期

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定期清查按如下程序组织实施(见附件2):

(一)后勤处会同财务处发布资产清查通知,明确清查的具体要求;

(二)资产使用管理部门、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自行清查盘点。资产管理员根据资产管理信息对照实物,采取“以物对账,以账查物”的基本方式进行清查盘点。清查盘点结果分为“无盈亏(正常)”“盘亏(有账无物)”“盘盈(有物无账)”;

(三)清查结果经后勤处资产科审核后,各部门、单位将所有清查记录均需装订成册,并形成资产清查盘点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交后勤处;

(四)后勤处在各部门、单位自行清查盘点的基础上,总结全校固定资产的抽查盘点工作,撰写年度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在校园网公布核查结果,同时将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汇总,并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五)财务处结合清查结果,及时进行账务账与资产帐核对工作。

第三十条固定资产绩效考核是指运用一定的考核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学校为实现固定资产管理职能所确定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效率等所进行的综合性考核与评价。固定资产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结构及制度建设;

(二)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使用情况;

(三)固定资产的信息化管理情况。

第三十一条学校按照“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固定资产绩效考核评分表”(附件4)所列各项指标,由后勤处组织考评专家每年对各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部门、单位绩效考核挂钩。

第八章责任追究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责令改正并根据情况分别作出赔偿损失、追缴违规所得、校内通报批评或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单位领导责任的处理:

(一)单位所管辖的固定资产严重流失、损失或浪费,而不反映、不报告、不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

(二)擅自批准固定资产产权变动,擅自出租、转让、处置固定资产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不如实进行固定资产登记、不如实填写学校固定资产报表,隐瞒真实情况的。

(四)擅自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用于经营活动,谋取个人或本单位利益的。

第三十三条由于主观原因,造成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按照学校资产处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学校各级资产管理人员和资产使用人员,违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固定资产大量流失或损失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资产管理办法》(粤外艺职院〔2017〕414 号)同时废止。

附件:1.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固定资产计划与预算申报流程图

      2.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固定资产核查流程图

      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固定资产购置项目方案

      4.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固定资产绩效考核评分表


附件【1.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固定资产计划与预算申报流程图.docx已下载
附件【2.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固定资产核查流程图.docx已下载
附件【3.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固定资产购置项目方案.docx已下载
附件【4.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固定资产绩效考核评分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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