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各周转房住户:
为了加强学校周转房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周转房租用管理暂行规定》(粤外艺职院〔2008〕256号)(以下简称“《周转房租用管理暂行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已购买广州市房产的住户管理
根据《周转房租用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六)关于“无论租用期是否到期,应无条件在1个月内退还周转房”的规定,请已在广州市购买自有产权住房的住户(周转房住户本人或配偶),于购买住房后1个月内自行到资产管理科办理周转房退房手续。
二、加强协议(合同)到期的住户管理
根据《周转房租用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七)2”关于“周转房租用期满,5个工作日内必须到后勤处资产管理科办理退房或延期租用手续”的规定,如周转房住户与学校签订的周转房使用协议已到期且未办理延期或退房手续的,学校将按照《周转房租用管理暂行规定》对住户追究违规责任。
如周转房住户确有困难,可按照《周转房租用管理暂行规定》向学校提出延长居住申请。
三、周转房住户岗位调整的处理
按照学校《周转房租用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对不同岗位性质的周转房住户实施不同的管理办法,辅导员转为其他岗位的须及时到资产管理科办理手续。
四、禁止在周转房圈养动物
学校周转房是一个集体居住场所,为进一步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禁止各住户在周转房圈养动物。
学校后续将修订出台《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公有周转住房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学校周转房管理。请各部门、单位做好本部门、单位教职工的教育引导;请周转房住户严格遵守学校周转房管理规定,配合学校做好周转房管理工作。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38458751,地址:五山校区学生宿舍9栋213室。
特此通知。
后勤处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