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计划管理,增强物资采购计划性,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等规定,参照省财政厅颁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和《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文件要求,为做好2012年物资采购计划及预算编制,确保教学、办公、师生生活的正常运行。现将2012年物资采购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日期:2011年9月26日-2011年10月15日。
(一)申报原则,本着节约资源实用够用的原则,尽量利用现有资源,仅申购必须、紧缺物资,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二)各部门、单位办公区域范围内日常办公物资的采购由各部门、单位自行申报;
(四)学生宿舍生活用品、清洁用品由公寓服务中心申报;
(五)教学楼、办公楼、体育馆、校园环境等公共区域范围的清洁用品、用具、花草树木等由物业管理中心申报;
(六)所有的教学楼、办公楼、校园环境等公共区域范围的水电修缮项目的五金材料由水电管理中心申报;
(七)周转房设备物资由资产管理科申报(外教、学院领导、中层值班室设备物品由学院办公室申报);
(八)学院各专业设备、实训室设备、图书资料等专项项目由项目负责部门申报。
(一)申报部门填写《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物资采购计划申报表》(申报表下载地址:学院网主页ð管理机构ð后勤处ð下载专区ð资产管理ð《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物资采购计划申报表》),在10月15日前交后勤处资产管理科彭松溪处(五山校区9栋学生宿舍213室),办公电话38458751。
申报项目时,须按《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物资采购计划申报表》要求具体填写申报,申报表纸质版必须有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电子版本发至 pengsx@gtcfla.net。物资采购计划项目中,属于学院规定部门包干经费支出的,采购项目计划数量和采购资金来源应相对应。
(二)后勤处会同申报部门现场核实、分类,在10月31日前汇总2012年学院物资采购计划统计表(初稿),并在11月5日前再征求各单位、部门意见;
(三)11月10日前汇总申报计划提交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物资(设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四)根据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物资(设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意见,修订2012年学院物资采购计划统计表,并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
(五)各部门、单位按照学院下达的2012年学院物资采购计划统计表,在完成学院物资采购行政审批手续和落实经费后,后勤处将按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程序要求,分项目分批次安排招标采购。
为了做好学院2012年物资采购计划的申报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根据学院和本部门经费情况,本着节约资源实用够用的原则编制采购计划。物资采购计划一经批复,原则上不做调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采购项目变更、终止、追加或减少调整计划的,必须按学院有关程序报批。